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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出现国内首例读者状告作者案例

1999-04-28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据《生活时报》报道,4月5日上午10时,一个叫赵亚虎的青年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,正式递交诉状控告青年诗人、作家伊沙的作品。赵亚虎为国内读者状告作者的第一人。

现年25岁的赵亚虎称,今年3月11日下午,他买了一套伊沙的作品——随笔集《一个都不放过》、小说集《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》、诗歌集《野种之歌》。三本书封面或封面后都写着伊沙是“下岗年代的蓝领英雄”,并且将伊沙与鲁迅、李敖、王小波相提并论。正是因为这些宣传,才使他买下这套书。

赵亚虎在诉讼状中对伊沙有八大指控,其中之一是小说集《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》扉页上称:“不知道王小波,你是傻子。不喜欢李敖,你是弱智。不读伊沙,你可惜了……”赵亚虎称:“我相信中国有很多人和我一样,未必喜欢李敖的文风,那么伊沙分明是在骂我们都是弱智者,这构成了人身攻击。”其二,伊沙在书中一再拿自己与鲁迅、王朔、王小波、李敖相比,赵亚虎则认为:他的文章根本无法与鲁迅这样的大师相比,这种误导不但使我花了冤枉钱,且被所买的伪劣产品严重伤害了感情。

赵亚虎要求根据《消法》的有关条例,让伊沙在媒体公开向包括他在内的广大读者致歉,并赔偿他的损失费共计10066元。其中66元是购书款,1万元为精神赔偿费。据悉,法院已收下了诉讼状,是否受理将在七日之内答复。有关人士称,劣质物质产品对消费者所造成的伤害,比较容易判定,而劣质精神产品对消费者所造成的伤害怎么判定,还是一个新问题。另外,如何判定一个精神产品是否劣质,是否给读者带来伤害,也是比较复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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